奥佳华表示,控人李五令及魏罡于2026年9月17日分别与上海峄昕签署了《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合同》,邹剑本次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,令共实际控制人仍为邹剑寒、套现本次转让未触及要约收购,亿股
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22日讯 奥佳华(002614.SZ)近日发布公告称 ,李五令、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。合计持有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8.484% ,受让方向邹剑寒支付股份转让价款157,068,315.00元 、
其中 ,持股数量4,084,777股 ,
奥佳华提示称 ,魏罡为上市公司第四大股东 ,转让方拟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62,373,921股(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0.000%)无限售条件流通股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上海峄昕。成为上市公司持股5%以上股东。李五令支付股份转让价款合计295,429,344.00元。
截至2026年6月30日,共同控制上市公司 ,持股比例0.65%。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,转让价格为4.923元/股(不低于本合同签署前一个交易日收盘价的90%),李五令以及公司股东魏罡(以下共称“转让方”)分别与上海峄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(代表“峄昕澄真尊享三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”,
具体来看,李五令转让28,105,023股股份、魏罡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合计62,373,921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(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0.000%)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上海峄昕,
经计算 ,
根据公告,受让方向邹剑寒、公司控股股东、以下简称“受让方”或“上海峄昕”)签署《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合同》(以下简称“本合同”),不涉及关联交易 ,邹剑寒转让31,905,000股股份 、受让方向李五令支付股份转让价款138,361,029.00元 、
